七七笔趣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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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【立规矩!】(第2页)

想想啊,每天只要化化妆,穿得花枝招展,陪客人喝喝酒,让客人摸摸抱抱,一个月就有大笔收入。那些堕落更深的肯陪客人上chuang的,干脆闭上眼睛,忍个十分钟二十分钟,就当被鬼压了,然后就有几千块。

在很多女孩看来,岂不是比累死累活上班赚一份苦薪水轻松多了?!

那种什么家里有绝症父亲,有弟妹上学没学费,自己被逼出来卖身……这种故事,绝大多数都是小姐编出来骗取客人同情的,信她才有鬼!

不是说这种特殊情况没有,但是一千个里面,未必都有一个!

说句最简单的话,我不会看不起出来卖的小姐,她们同样是人,不偷不抢,靠出卖自己赚钱,她们自己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,旁人也没权力说她们什么,但是我也不会把她们看得多可怜或者多伟大!

可是这种逼良为娼的事情,绝对是我很不齿的一种!尤其是颜迪说的,给女孩下药,迷奸了人家,然后逼人家下水出来卖……

“哼,好一个阿强!好一个小凤!居然在我眼皮低下做出这种坏规矩的事情!!”

即使是在我们这种场合,这种事情也是很忌讳的,坏规矩的!

为什么?

很简单,现在的年代,社会上大把大把的女孩愿意堕落,妈咪手下没小姐,随便找去几个酒吧,都能找到大把愿意出来援交的女学生!根本没有必要闹出这种事情!

颜迪说的那个女孩我知道,印象中原本是一个挺开朗的女孩,自从当了小姐之后,衣服一天比一天暴露,脸上的妆也一天比一天厚,眼神里总有种堕落自暴自弃的目光。

原来是因为这个!

说句不好听的,假如那个女孩性子刚烈,不肯就范,被人迷奸之后闹出什么事情甚至人命出来……那就是大事情了!

打个比方说,假如女方咽不下这口气,跑到公司楼顶上,往下一跳!这样的事情闹出来,在如今这个传媒极度发达的年代,谁能压得住?!

我承认这个社会,有钱可以摆平很多事情。但是也有一个限度!如果一旦闹出人命这种大事情,就算你有钱,除非你是黑道的亡命徒,否则也逃不过麻烦!

毕竟还是法制社会。

颜迪看见我脸色不善,小心翼翼道:“小五哥……我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?”

“没事。”我淡淡回了一句,眼睛里却闪过一丝凌厉的目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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